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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批准16家单位申报的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第63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来源:佚名 点击次数: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扬州大学等16家单位申报的重组新城疫病毒、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病毒(H9亚型)三联灭活疫苗(A-VII株+M41株+WJ57株)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工艺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