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网站2月20日消息,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1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东北制药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滥用其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下游左卡尼汀制剂生产企业合法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东北制药构成了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东北制药处以其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2%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33亿元。
经查,2017年,东北制药对外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的平均价格为2143元/公斤;2018年1—10月,平均价格为2526元/公斤。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东北制药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短期内大幅提高左卡尼汀原料药价格。其中:2018年11—12月,平均价格提高至5168元/公斤,最高价达8000—10000元/公斤(占全部销售金额的34.55%);2019年1—6月,平均价格提高至7275元/公斤,最高价达8000—10000元/公斤(占全部销售金额的83.31%)。2019年7月本案立案调查后,平均价格回落至5088元/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