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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日期12月1日后,仍有6家药企获得GMP证书
发布时间: 2019-12-19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12月17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GMP认证公告,25家药企经检查符合GMP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从附表可以看出,在这25家药企中,有19家药企是在12月1日前认证的,有6家是在12月1日后认证的。问题是12月1日后认证的,能不能发放GMP证书呢?

国家局:12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的,发GMP证书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 要求:
 
      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2019年12月1日以前受理的认证申请,按照原药品GMP、GSP认证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并符合要求的,发放药品GMP、GSP证书。凡现行法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的,2019年12月1日后应当继续开展现场检查,并将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企业;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广东省:12月1日后不再发放GMP证书
 
      12月1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申请和药品经营企业(含批发、零售连锁总部、零售企业)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
 
      2019年12月1日前受理的GMP、GSP认证申请,按照原药品GMP、GSP认证有关标准和程序继续办理,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需将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企业(检查结果通知模板详见附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以下是原文:
 
      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认证检查和审核批准,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普渡药业有限公司、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济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元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永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新恒创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汇道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得恩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芝芝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峨眉山市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一片叶药业有限公司、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四川聚益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乐山铁源气体制造有限公司、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药品GMP认证目录(2019年第8号)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