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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林森代表:完善畜禽种业相关法规和顶层设计
发布时间: 2021-03-17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畜禽良种是畜牧业的“芯片”,是推动畜牧业发展最活跃、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对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超过40%。畜禽种业位于畜牧产业链的顶端,也处于畜牧科技创新链的最高端,是畜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全国人大代表、民盟陕西省委副主委、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昝林森表示,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顶层设计,创新畜禽种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构建畜禽联合育种技术平台,提升畜禽种业核心竞争力。

 

当前,我国畜禽种业已经进入了“主动创新”的发展阶段,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增强,部分畜禽自主品种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尽管如此,昝林森坦言,我国畜禽种业现状仍然堪忧,主要表现在对畜禽良种外依存度高、自给率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缺乏对畜禽种业创新工作的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新品种(系)评价认定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卡脖子”问题突出;对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够,种质创新体系不健全,支持力度和创新能力不强;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工作进展缓慢,大部分育成品种生产性能与国外品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等,部分优良品种核心种源依然主要依赖进口,建设现代畜禽种业面临诸多难题。

 

为此,昝林森建议,应尽快修订完善畜牧法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尽快组织研究制定系统性强且能够管长远的动物种业创新发展规划,并配套设立政府种业专项基金;尽快试点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品种、新品系登记认定制度,引导育种与生产有效对接。同时,启动畜禽新品种、新品系、配套系省级认定试点工作,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昝林森表示,当前,要继续以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为支撑,重点支持畜禽核心育种场、原种场、资源场等项目建设,抓好性能测定等育种基础工作,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评估和发布,推动育种企业(场站)之间遗传交流,坚定不移推进联合育种,推进优质高产新品种、新品系、配套系选育优化,选育一批优势特色品种(系),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

 

此外,充分发挥相关科教单位研发优势和大型畜牧龙头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畜禽种业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水平。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进入畜禽领域,完善畜禽种业政策性保险,围绕畜禽种业发展的保育繁推环节,分别抓各个环节的关键点,完善政策支持。

 
 
 

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是事关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民生事业,具有社会公益属性,高度依赖政策引导和政府支持。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来,一批专业的无害化集中处理场迅速建成,在病死畜禽处理、动物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补贴资金拨付无刚性约束,拨付周期长、不足额且拖欠严重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胡旭晟建议,应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积极构建以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为主、大型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为辅的行业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会主委胡旭晟表示,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暴发后,受政府补贴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无害化集中处理行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一是补贴政策从每头死猪处理补贴80元由中央和省以及地方财政分别负担调整为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后,因各级财政配套严重不足,一些地方明确不予配套,导致补贴标准大幅下降,有的地方每头实际补贴仅27.98元。二是补贴资金拨付无刚性约束,拨付周期长、不足额且拖欠严重,有的地方甚至已拖欠企业数亿元,在病死畜禽处理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三是集中处理政策约束性不强且地方执行不到位,与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界定不清,收集源头被分流,有的企业收集量已下降10倍,不能有效发挥无害化集中处理作用。四是地方政府重视程度差异大,少数地方甚至把无害化处理当做负担,一些地方倒卖偷埋、乱丢乱弃病死猪等事件时有发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胡旭晟建议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

一是对无害化集中处理进行立法。要从加强生物安全与动物防疫的系统工程角度出发,会同立法机构积极开展研究,适时通过专项立法明确其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作为配合动物监管的一道重要关口,加大对倒卖偷埋、乱丢乱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健全资金补助标准体系。要充分考虑环保、防疫、收集、处理等成本不断增加的实际,在维持每头病死猪补助80元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逐年适当提高,对处理量少、收集困难地区等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要进一步明确其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标准,可对牛羊等按头、鸡鸭鹅等按吨进行计费补助。要鼓励养殖场主动上交病死畜禽,可设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报告信息费”,费用由财政承担。

 

三是加大资金拨付监管力度。要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缩短资金拨付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监管,年度内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批次下达的,县级财政应在当前批次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将资金拨付到位,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应在当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最后一批次下达后2个月内足额配套支付到位。对拖欠、挪用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为企业运营减轻压力。

 

四是统筹推进优化调整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有基础的无害化处理场升级为跨区域的无害化处理中心,通过建设收集体系、扩大收集区域范围、利用市场手段兼并重组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更加完善的区域性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要对现有无害化处理体系进行整合,关停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设施设备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符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场点。

 

五是积极构建行业发展格局。要强化政策导向和政府支持,对已经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体系的地区,要明确将养殖场、屠宰场的病死畜禽纳入集中处理范畴,逐步关停已建、严禁自行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支持自建病死畜禽移交点或配置专用转运装置送至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积极构建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为主、大型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为辅的行业发展格局。

 

六是探索推进评级管理机制。要探索建立硬件投入、工艺技术、防疫体系、管理水平等标准化规范化考评指标体系,推进对现有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全面考核和评级管理,建立健全按等次确定补助标准和奖惩机制,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业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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