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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2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11号)要求,做好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2021年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至各有关单位,要求按照本方案配合做好2021年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的样品采集和信息填报工作。
2021年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掌握种畜禽场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垂直传播性疫病流行状况,跟踪监测病原变异特点与趋势,查找疫病传播风险因素,促进种畜禽场主要疫病防控和净化。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病种
1. 原种猪场/种公猪站
非洲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瘟、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猪细小病毒病等6种疫病。
2. 种禽场
禽流感、禽白血病、鸡白痢等3种疫病。
3. 种牛羊场
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等3种疫病。
(二)监测方法
血清学方法主要采用ELISA、HI和SAT。病原学方法主要采用PCR和荧光PCR。必要时将抽取部分样品进行病毒、细菌分离鉴定和基因序列测定,调查分析病原分型和变异情况。具体监测项目以及方法见附表1-1。
三、监测场点设置
(一)原种猪场/种公猪站
全国共确定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1个重点原种猪场、7个种公猪站作为监测场点(见附表2-1)。
(二)种禽场
全国共确定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个曾祖代禽场、70个祖代禽场、4个国家级家禽基因库作为监测场点(见附表3-1、3-2、3-3)。
(三)种牛/奶牛场/种公牛站
全国共确定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6个种牛场/奶牛场作为监测场点(见附表4-1)。
(四)种羊场
全国共确定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个种羊场作为监测场点(见附表4-2)。
四、样品采集和信息填报
(一)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要遵循随机采样的原则。每个动物在同时采集血清和组织/拭子等样品时,应确保同一个体的不同类型样品的编号一一对应。具体采样要求见附件1。
(二)采样信息填报
各省和各场按种畜禽场种类填写对应的《采样记录表》(见附表2-2、附表3-4、附表4-3、附表4-4),各省和各场在开展采样工作的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包括该场养殖信息、防疫信息等,填写《种畜禽场监测调查表》。以上表格请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下载。《采样记录表》填写完成后以省为单位发送至邮箱zxqjcxx@163.com。《种畜禽场监测调查表》通过电脑登陆链接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网页或手机端填写并提交。
五、监测时间
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采样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实验室检测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监测报告。
六、任务分工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实验室检测及分析,相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完成采样与流行病学调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与山东农业大学参与完成种禽场部分疫病检测工作。